老人住养规程
一、住养条件
1、无传染类疾病,无精神类疾病。
2、有相关身份及居住地证明:需携带老人和监护人、担保人身份证原件、户口簿原件。
3、有入住者人体检证明、病历或特殊体质证明。体检应在区县级医院或指定医院进行。
4、有固定的监护人和担保人。监护人和担保人应是子女或配偶,身体健康,有固定的居住地、联系电话、固定收入。
5、对高危老人入住条件(高危病症,言行失常者):
①满足以上入住条件,并确确定监护人、担保人现居住地、工作单位。
②登记并留存医保卡,以备不时之需。
①交纳医疗保证金3000元。
④需交纳特殊护理费,费用面议。
6、按时交纳费用,首次需交纳2个月以上。
二、入住程序
1、护理部鉴定老人护理级别,双方议定费用标准。
2、监护人提交各种证件、证明。
3、双方签订《老人托养协议书》及相关协议。
4、到财务室交纳托养费用。
5、护理部安排老人住房、发放物品,安排护理人员。
6、监护人为老人准备必要的生活用品用具。